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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守处职责范围
2015-05-27 19:05

在校党委和后勤管理处的正确领导下,根据学校对留守处的总体要求,本着稳定第一的原则,代表学校行驶留守处管理职能,具体工作职责如下:  

一、负责固定资产的管理工作,对固定资产进行登记,审核、管理。  

二、定期进行党建工作,组织党员学习、讨论党中央当前学习的内容。  

三、负责离退休人员等综合管理。(传统节日的活动,有病慰问、病故前去送行等)。  

四、负责电力设备、线路的日常维修和检查管理。经常检查小区内的电器设备及线路的运行状态及时排除安全隐患。防止触电和火灾事故的发生。及时维修老化照明线路,杜绝用电事故的发生。  

五、做好用电户的登记和电费收取工作,及安全用电和节约用电的宣传工作。  

六、做好办公区域的公共设施维修管理工作,杜绝跑冒滴漏、火灾现象的发生。  

七、响应区政府的号召,努力完成城管局绿化办下拨的绿化植树任务。  

八、为了小区能有一个安全良好的卫生环境,协助派出所进行巡逻工作、协助社区搞好环境卫生工作。  

九、负责留守人员的医保工作及人事处交给的养老保险上缴工作。  

十、负责与区土地局联系,完成上缴土地税的上缴工作。  

十一、协助学校处理搬迁后遗留问题及服务公司解体的善后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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