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2014年度先进个人的通知
处属各部门:
为表彰在2014年度工作中尽职尽责、有突出贡献的职工,充分调动和激励职工工作和学习的积极性,我处决定评选2014年度先进个人,并在先进个人中评选突出贡献奖,现就评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审委员会
1、成立后勤管理处评审委员会;
2、评审委员会下设评选办公室,地点设在综合科109室,联系人:徐秀彩,联系电话:8043042。
二、评选范围
2014年度在岗工作的校编职工、政策安置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或劳务协议的职工。
三、评选标准
1、先进个人评选标准
(1)遵守职工行为守则,无迟到早退情况,无行政处分记录;
(2)热爱后勤工作,廉洁自律,有较强的事业心和奉献精神;
(3)在岗工作满一年;
(4)年度无安全责任事故;
(5)具有较强的开拓创新能力,业务水平高,工作业绩突出;
(6)为后勤工作做出了积极贡献,在群众中有较高的威信。
2、突出贡献奖在先进个人中产生,获奖者需在现代化管理、工程技术改造、合理化建议等方面,为学校取得显著经济效益或重大荣誉。
四、奖项设置
1、先进个人奖以同岗位职工人数为参评基数,管理岗和技术岗比例为10%,其他岗位比例为5%,评选名额分配详见附件1;
2、对获得先进个人和突出贡献奖的职工进行通报表彰、颁发荣誉证书,以资鼓励。
五、评选程序
1、各部门要认真听取基层职工的意见,并经过基层充分酝酿讨论,拟定先进个人参选名单。单一部门的先进个人由其所在部门进行表决产生;跨部门的先进个人由所在部门提名后由评审委员会评选产生;突出贡献奖由评审委员会评选产生。
2、各部门组织评选出的先进个人认真填写《后勤管理处2014年度先进个人评审表》(附件2)。先进个人所在部门负责人要按照要求认真填写意见、签名,于2014年12月24日下午下班前报送评选办公室。
3、各部门须保证上交评选内容真实,凡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则该名额作废,不再递补;
4、各科室须严格按照分配名额等额推荐;
5、所有评选结果经评审委员会集体讨论通过后生效;
6、全部评审结束后,将评审结果公示三天,公示地点为各部门办公室;
7、公示期满后,如无异议,我处统一进行表彰。
附件:1、2014年度先进个人评选范围及分配名额
2、2014年度先进个人评审表
中共燕山大学后勤管理处委员会 燕山大学后勤管理处
2014年1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