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地发挥民主生活会的作用,健全民主决策、民主监督的制度和程序,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贯彻执行,保障后勤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依据《党内监督条例》,结合后勤集团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民主生活会的要求
1.召开党委班子和党支部民主生活会,要以多种形式征求党内外干部群众意见,找准党性党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确定民主生活会的主题。
2.党委书记和党支部书记是开好民主生活会的第一责任人。要明确责任,高度重视会前的各项准备工作,提高民主生活会的质量。
3.民主生活会每年至少举行一次,不得以其他形式的会议代替。民主生活会召开的时间、议题,应提前三天通知到会人员,使其做好准备。
4.党委班子成员,除参加党委民主生活会外,要自觉地参加党支部组织的党内民主生活会,了解情况,并给予指导和监督。
5.认真严肃地组织党员开好民主生活会,积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通过民主生活会,统一思想,改进作风,交换意见,增进团结,促进工作。
二、民主生活会的主要内容
1.检查每名党员在学习和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的情况。
2.检查贯彻执行学校规章、制度和决定的情况。
3.检查执行民主集中制的情况。
4.检查勤奋敬业、廉洁自律、遵纪守法的情况。
5.检查坚持群众路线、密切联系群众的情况。
6.检查思想作风方面存在的问题。
7.组织规定其他专题方面的事情。
三、其他
1.实行民主生活会通报制度,每次民主生活会结束后两周内,要在一定范围内向干部、职工通报民主生活会的有关情况和整改措施,接受群众监督。
2.民主生活会应有专门记录,对提出的主要问题,相关部门和个人要制定整改措施,党委民主生活会记录要存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