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餐饮服务中心职责范围
2016-04-26 07:55

一、所属食堂餐厅经营活动的管理、监督、指导工作  

1.做好餐饮卫生安全工作,认真贯彻执行《食品卫生法》,切实搞好食堂餐饮卫生,严格防止食物中毒事件发生。  

2.对各餐厅及窗口的饭菜价格进行监督、调控;保证饭菜价格的稳定性及一致性。  

3.做好对外出租餐厅及窗口的准入及监督管理工作。  

4.保证饭菜质量,努力增加和不断调整花色品种,严格进行成本核算,保证高中低档饭菜及免费粥汤的供应。  

5.管理好各餐厅的设备设施,定期对工作人员培训相关设备使用及维护知识,减少设备损耗,保证员工安全操作。  

6.满足少数民族的就餐需求,尊重少数民族餐饮习惯,设有清真餐厅,并加强对其管理。  

7.做好食堂消防安全工作,落实防火、防盗、防毒措施,保证食堂用电安全。  

8.负责学生值班经理的管理,及时听取广大用餐师生的意见及建议,接受同学们的监督。  

9.对各餐厅用工进行严格的审查、管理、培训。  

10.做好食堂监控管理工作,设有专门的监控值班员,及时发现各类安全隐患。  

11.为了更好地保证饮食安全,建立健全食品检验规章制度,做好各项原材料检测工作。  

二、所属食堂采购管理工作  

1.实行统一采购,严禁各餐厅私自采购,从源头上保证饮食安全。  

2.做好原材料采购、验收、出入库的管理工作,降低原材料价格,减轻商户的经营压力。  

3.检查供货商的资质问题,确保供应商证件齐全,供应的原材料质量合格。  

4.做好库房的清洁、防火、防盗、防鼠等管理工作。  

5.管理好检测室,对所有原材料都要按规定抽样检测。  

三、社会化食堂管理  

1.配备专职的监管人员,对东校区三食堂、西校区娇子餐厅、燕园餐厅食品采购、加工和出售进行全过程监督管理,及时纠正存在的安全隐患。  

2.在监管餐厅设学生值班经理,及时广泛听取师生员工的意见,对有关单位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并督促检查落实到位。  

四、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对外协调与沟通工作。  

五、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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