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教委、卫生部《学校卫生工作条例》,校医院主要工作任务是:监测学校健康状况;对学生进行健康教育,培养学生良好的卫生习惯;加强对传染病、常见病的预防和治疗,为此校医院的职责范围为:
一、负责制订校医院工作计划和有关规章制度,定期向领导汇报工作;
二、配合学校做好除害灭病指导工作;
三、完成上级防疫部门布置的各项预防接种和预防服药工作;
四、认真做好传染病管理、隔离、消毒工作,及时上报疫情;
五、利用校报、广播、宣传栏、卫生讲座、网络等多种形式,经常开展对常见病、多发病、季节性疾病防治常识及青年青春期卫生常识的宣传工作;
六、做好新生入学体检、毕业生的体检工作;
七、认真做好校内社区医疗服务工作。
八、与离退休工作处联系为离退休老干部体检,并提供医疗咨询服务,提高老干部自我保健意识。
九、加强医务人员医德教育和业务学习,提高医务人员业务技术水平和全心全意为师生员工服务思想。
十、做好日常门诊病人常规接待治疗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