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证后勤集团领导班子的集体领导和民主决策,根据学校有关规定,并结合后勤集团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会议制度
1.党委会议
党委会议由党委书记主持,参加人员为党委委员。后勤集团党委会议原则上每月召开一次,必要时召开党委扩大会议,研究学校党委工作部署、重大决策、重大资金使用、组织机构、干部调整等“三重一大”事项。
2.党政联席会议
党政联席会议由党委书记主持,原则上每月召开一次。如遇工作冲突,经党委书记同意可进行调整,如遇重要情况或急办事项可随时召开。参加人员为处级领导班子成员及相关部门负责人。后勤集团重大事项由处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决定执行。
3.总经理办公会议
总经理办公会议由总经理主持,参加人员为总经理、书记、副总经理,也可根据会议内容,相关部门负责人列席会议,原则上每周四下午召开。
4.专题工作会议
专题工作会议由分管领导视工作情况召开,并指定会议主持人,参加人员由会议主持人确定,会议内容及决定事项由主持人根据工作性质分别向总经理或书记汇报或通报。
5.部门负责干部会议
部门负责干部会议由总经理主持,原则上每月召开一次,若工作需要也可不定期召开。总经理和书记总结或布置工作,宣布处重要决定或通报重要工作。
6.财务工作会议
财务工作会议由总经理主持,参加人员为总经理、书记、副总经理、财务人员。财务工作会议原则上每月召开一次,研究分析处财务方面有关问题。
二、议事规则
1.集团重大工作事项由党政联席会讨论决定执行,分工负责,逐级落实。
2.总经理办公会形成的决定或决议,根据集团管理工作规定,按分工负责逐级贯彻落实,各部门必须认真贯彻执行。参会成员本人对决定或决议有不同意见可以保留,但必须按照组织原则无条件执行。
3.党政联席会议程序
(1)党政联席会议应有会议议题,议题在会前由集团各分管领导向综合办公室书面提出,综合办公室汇总后交由党政负责人确定会议议题,并根据需要明确各项议题的汇报时间,以及议题的准备工作和列席人员。
(2)综合办公室应在会前将会议的议题、时间、地点通知集团领导和列席人员。
(3)议事程序:由提出议题的成员就议题做简要说明,并提出解决问题的建议或方案,列席会议的有关人员作必要的汇报,与会人员充分发表意见,由会议主持人总结集中议事结论,做出决定。
(4)集团党政联席会由综合办公室派人做好会议记录,对办公会议事结果形成会议纪要,送相关领导审阅后执行。
三、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