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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勤集团会议管理规定
2017-11-10 16:01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后勤集团会议管理,提高会议效率和会议质量,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章适用范围

第二条适用范围:后勤集团各种会议。

第三章会议准备规定

第三条做好会议通知工作

(一)会议通知由会议组织部门负责,会议通知可采用电话通知、书面通知及口头通知等方式。

(二)会议通知包括会议时间、会议地点、会议议题、参会人员。

(三)计划内或常规性召开的会议应提前一天通知,临时决定召开的应提前半小时通知,通知对象为参会人员及会务服务人员。

(四)参会资料,应由会议组织部门提前准备;必要时,应按规定提前发放。

(五)会议组织部门应提前落实会场,准备好会场所需的各种设施及用品。

第四章会议组织规定

第四条会议组织部门应做好会议的各项组织工作。

第五条会议主持人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一)提前10分钟到达会场,检查会务落实情况,做好会前准备工作。

(二)会议开始后,将会议的议题、议程、待议事项、注意情况等进行必要的说明。

(三)根据会议进行实际情况,对议程进行适时、必要的控制,限定发言时间和中止与议题无关的发言,以确保议程顺利推进及会议效率。

(四)对须集体议决的事项应加以归纳和复述,适时提交参会人表明意见;对未议决事项亦应加以归纳并引导会议就其后续安排统一意见。

(五)应将会议决议事项付诸实施的程序、实施部门(人)、达成标准和时间等会后事项的安排向参会人明确。

第六条参会人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应准时到会,并在《会议签到表》上签到。

(二)会议发言应言简意赅,紧扣议题。

(三)遵循会议主持人对议程控制的要求。

(四)遵守会议纪律,保持会场安静;将手机调到振动或关机,原则上不允许接听电话,如须接听,应离开会场接听。

(五)做好本人的会议记录。

第七条会议记录及会议纪要规定

(一)会议应以专用会议记录本进行记录,可由专人负责会议记录。

(二)会议记录应确保记录的原始性、真实性、准确性。

(三)会议原始记录应于会议当日、会议纪要应于一个工作日内整理完毕,视情况确定发放部门及人员。

(四)会议记录人要做好会议原始记录的日常归档、保管工作。

(五)根据会议需要整理会议纪要。下列情况下,应整理会议纪要:

1.党政联席会、总经理办公会、党委会。

2.须会后对会议要求贯彻落实的会议。

3.要求整理会议纪要的会议。

(六)会议纪要的发放或传阅范围由会议主持人确定。

第八条会议考勤规定

(一)会议组织部门应对会议到会情况进行如实考勤;对迟到、中途退场、无故缺席会议的人员应及时向其所在部门反馈。

(二)所规定的参会人员因特殊情况不能参加会议的,须在会前向本部门领导请假,并向会议组织者说明情况。

第五章部分重大会议的规定

第九条后勤集团党政联席会议

(一)后勤集团党政联席会议是后勤集团集体议事决策的会议形式,主要研究和决定后勤集团“三重一大”相关工作及其他党政工作中的重大事项。

(二)会议成员包括后勤集团领导和党委委员,根据会议内容和工作需要,可另行研究确定列席人员。

(三)党政联席会议实行例会制度,原则上每周召开一次。如遇特殊情况可提前或延期召开,必要时也可随时召开。

(四)会议根据议题由后勤集团总经理或党委书记主持,原则上行政工作由总经理主持,党务工作由党委书记主持。

(五)会议要求:

1.会议须有三分之二以上应出席人员到会方可召开,因故不能出席会议的成员应向会议主持人请假。

2.会议议题应一事一议,各部门需在会议前一天将拟上会讨论的请示提交到党政办公室审核。审核通过后由相关领导提交党政联席会讨论。

3.党政联席会议实行民主集中制,涉及“三重一大”(后勤集团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资金使用)等问题,必须经过党政联席会议集体讨论确定,任何人不得擅自决定。

4.会议讨论做出决定时,须经应到会人员半数以上成员通过方为有效,未到会成员的书面意见可计入票数。

5.会议表决可采取口头、举手和无记名投票等方式。意见基本一致时,可以口头表决;分歧较大时可以采取举手或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表决,并当场宣布结果。

6.对存在分歧较大的重大问题,一般应暂缓做出决定,待进一步调研、论证并充分交换意见后再行上会讨论,必要时可向学校领导请示。

7.会议由综合办公室负责记录和存档备查。会议内容经参会成员审定并经总经理或党委书记审批后,以会议纪要形式在一定范围内公布和传阅,并妥善保存。

第十条后勤集团干部会议

(一)后勤集团干部会议主要是传达、贯彻上级和后勤集团的精神、决议、决定等;根据后勤集团工作运行情况提出意见,布置工作任务,提出工作要求;听取、收集各部门有关人事、财务、经营情况的汇报及建议等。

(二)参加后勤集团干部会人员一般为后勤集团科级或副科级以上干部。根据会议内容,由会议主持人确定参加人员,后勤集团综合办公室负责通知有关人员到会。

(三)干部会一般由总经理或党委书记主持,综合办公室负责会议记录。

(四)干部会议召开时间、地点、参加人等一般由综合办公室列入后勤集团会议安排表。临时召开的干部会议由后勤集团综合办公室负责通知有关人员到会。

第十一条党支部书记会议

(一)党支部书记会议主要是传达、贯彻上级党组织会议精神、决定、决议和后勤集团党委会议决定、决议;布置党委工作计划、工作要求;听取各党支部年度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汇报;通报或决定党务工作中的重大事宜。

(二)参加会议人员一般为后勤集团党委书记、各党支部书记等。

(三)党支部书记会一般由后勤集团党委书记主持,会议由综合办公室组织,后勤集团党务秘书负责会议记录并整理。

第十二条党员大会

(一)党员大会主要是传达贯彻上级党委文件和工作报告;传达贯彻后勤集团党委会议决定、决议和精神;选举产生新一届党委委员;传达贯彻后勤集团其他党务工作。

(二)党员大会一般由后勤集团党委书记主持,后勤集团党务秘书负责会议记录并整理。

第十三条职工代表大会

(一)职工代表大会主要议题包括对后勤集团总体工作的指导思想、发展规划、重大改革方案、职工队伍建设及其他有关工作发展的重大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等。

(二)职工代表大会一般由工会主席主持,由职工代表大会指定人员负责会议记录并整理。

第六章附则

第十四条本规定由后勤集团负责解释。

第十五条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开始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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