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采暖用户:
根据《燕山大学水电暖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规定,2015-2016年度采暖费自2015年9月开始收取。10月31日前为预收缴期,在预收缴期一次性缴清暖费的用户,给予当年采暖费总额10%的价格优惠;11月1日至次年的4月5日为暖费正常收缴期,按当年采暖费标准收取;超过采暖费收缴期缴费的,按日加收欠费额0.5%的滞纳金。每年国庆节上班后为缴费高峰期,请大家尽量错开高峰期交费。
一、收费地点:水电暖收费中心(东校区浴池西侧)。
二、收费时间:工作日每天上午8:00-12:00,下午14:30-16:00(冬季下午14:00-16:00);
周六、周日、寒假及法定假日收费时间为:夏季每天下午14:30-16:00,冬季每天下午14:00-16:00。为方便交费,经与工商银行联系安装了POS机,用户可划银联卡交费。
另外,仍有个别用户无正常理由拖欠采暖费,如暖气不热可到收费室填写测温表,申请测量室温。对无故不交采暖费用户将按相关规定停止供应水电暖服务,请早日交费,以免给您带来不便。
请相互转告,特此通知。
燕山大学后勤管理处
2015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