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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收取2023-2024年度采暖费的通知
2023-09-28 08:33

校内各采暖用户:

2023-2024年采暖费现已开始收取,11月4日前为预收费期。根据《燕山大学水电费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在预收费期间一次性交清采暖费的用户,给予当年采暖费总额5%的价格优惠,11月5日至次年4月5日为采暖费的正常收费期,按当年采暖费标准收取。

一、缴费方式

第一种方式:通过”燕山大学微后勤”公众号缴费,操作步骤详见附件1。用户缴费编号张贴在各楼栋单元门口,可自行查看,输入缴费编号后请核对姓名一致后再进行缴费。

第二种方式:现场缴费,地点在燕大小区居委会平房收费室,时间周一至周五每天上午8:00至11:30,下午2:00至3:45。

二、凭证领取

通过微信公众号缴费的用户,如果需要纸质缴费凭证,可于11月5号以后周一至周五每天下午2:00至3:45,自行到收费室领取。

三、注意事项

1、因收费室空间狭窄为减少人员聚集,倡导用户通过微信公众号自行缴费。确实操作有困难的居民,可以到收费室现场缴费。

2、对室内暖气温度有异议的用户,可在11月20日以后可到收费室填写申请表,办理申请测温手续。

3、无需用户办理停暖或恢复供暖手续,缴费即视为开通暖气,不缴费视为自动停暖。

4、本年度以前存在采暖费欠费的用户,请于10月20日前到收费室缴清欠费,无正当理由拖欠采暖费,将无法办理供暖开通服务。

咨询电话:8387756

 

后勤服务中心

2023年9月28日

附件【附件1:微后勤微信缴费步骤.doc已下载
附件【附件2:各楼房缴费编号.xlsx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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