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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居委会其他工作
2017-11-10 15:00

法律援助工作制度

一、律援助工作站职责

(一)接待辖区范围内有关法律援助事宜的当事人来访,做到接待热情、耐心细致。

(二)解答法律咨询,做到有问必答、解答准确、百问不厌。

(三)依据国家《法律援助条例》和《河北省法律援助条例》的规定,对当事人法律援助申请进行初审,对符合援助条件的报海港区法律援助中心审批。

(四)填写日常接待情况登记表,做到记录完备、信息准确。

二、律援助申请所需材料

公民向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法律援助事项,应当向法律援助机构提交下列证明、材料:

(一)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明,代理申请人还应当提交有代理权的证明;

(二)经济困难证明(经济困难证明由申请人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县级民政部门、街道办事处、乡级人民政府出具);

(三)与申请事项有关的案件材料。

三、律援助申请对象

根据《法律援助条例》的规定,法律援助的对象是经济困难的公民。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申请人无需出具经济困难证明:

民事案件:

(一)持有城乡最低生活保障金证;

(二)持有农村特困户救助证;

(三)社会福利机构中由政府供养的;

(四)持有农村“五保”供养证;

(五)失独家庭成员;

(六)农民工讨薪;

(七)工伤赔偿;

(八)因残疾、严重疾病、自然灾害或者其他原因造成经济困难,正在接受国家救济的;

(九)义务兵、供给制学员及军属,执行作战及重大非战争军事行动任务的军人及军属,烈士、因公牺牲军人、病故军人遗属;

(十)70岁以上老年人;

(十一)人民法院给予司法救助决定的。

刑事案件: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且没有委托辩护人的,申请法律援助可以免予审查经济状况:

(一)有证据证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属于一级或者二级智力残疾的;

(二)共同犯罪案件中,其他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已委托辩护人的;

(三)人民检察院抗诉的;

(四)案件具有重大社会影响。

四、事案件法律援助范围

公民对下列需要代理的事项,因经济困难没有委托代理人的,可以向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法律援助:

(一)依法请求国家赔偿的;

(二)请求给予社会保险待遇或者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

(三)请求发给抚恤金、救济金的;

(四)请求给付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的;

(五)请求支付劳动报酬的;

(六)主张因见义勇为行为产生的民事权益的;

(七)请求交通事故、医疗事故、工伤事故损害赔偿的;

(八)请求赔偿因使用伪劣化肥、农药、种子等直接用于农业生产的生产资料或者因遭受污染造成种植业、养殖业损失和其他损失的;

(九)主张因遭受家庭暴力、虐待、遗弃产生的民事权益的;

(十)主张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权利的;

(十一)因食用有毒有害食品造成人身损害,请求赔偿的;

(十二)因产品质量、安全生产、高度危险作业造成人身损害或者财产损失,请求赔偿的;

(十三)因对方重婚或者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受害方要求离婚的;

五、事案件法律援助范围

刑事诉讼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民可以向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法律援助:

(一)犯罪嫌疑人在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后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因经济困难没有聘请律师的;

(二)公诉案件中的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者近亲属,自诉案件的自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因经济困难没有委托诉讼代理人的,可以向办理案件的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所在地同级司法行政机关所属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法律援助;

(三)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是盲、聋、哑人或者是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可能判处无期徒刑、死刑,未成年人的,没有委托辩护人,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应当通知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律师为其提供辩护;

(四)人民法院审理强制医疗案件,被申请人或者被告人没有委托诉讼代理人的,人民法院应当通知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律师为其提供法律帮助。

社区居民学法制度

1.社区党委负责定期组织党员学法一次。认真学习有关法律、法规知识,重点学习,《劳动合同法》、《物权法》、《妇女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

2.采取集中辅导与自学相结合的方式。定期与不定期地组织社区群众学习与工作、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政策,在广大群众心中树立法治观念,提离法治意识,为守法打下基础。

3.调委会负责每定期组织社区居民普法一次。有针对性地普及实用法律知识,不断增强居民的法制观念,提高社区居民法律素质。

4.加强对青少年学生的法制教育,家长和学校保持经常联系,探讨教育子女的方法,形成家庭、学校、社会共同管好青少年的格局。

5.定期检查居民的学法情况,开展各类法律知识竞赛活动,促进普法工作。

6.认真学习有关法律、法规知识,完成当年普法任务。

7.以骨干讲法辅导为主,有针对性地普及实用法律知识,不断增强群众的法制观念。

8.社区干部和普法骨千分子要带头学法,提高依法治社区和管理水平。

9.要加强对青少年的法制教育,家长和学校保持经常联系,探讨教育子女的方法,形成家庭、学校、社会共同管好青少年的格局。

10.加强监督检查,定期检查各居民小组的学法情况,开展各类法律知识竞赛活动,及时表彰学法遵法的模范人员。

妇联信访工作制度

1.为了加强妇联信访工作,使信访管理工作进一步规范化、制度化,充分发挥妇联作为党和政府联系人民群众的桥梁和纽带的作用,结合妇联工作实际,制定信访工作制度。

2.信访工作在区妇联领导下,坚持分级负责、归口管理;谁接访、谁负责;及时就地依法解决问题与思想疏导教育相结合的原则。

3.街道妇联具体负责本街道妇联机关日常接访工作,指导社区妇联组织做好信访工作。

4.社区妇联设立信访室,配备专职和兼职接访员。

社区民主决策制度

为切实加强党对社区重大事项民主决策的领导,不断健全基层群众自治机制,扩大基层群众自治范围,完善民主管理制度,充分发挥社区党组织在社区重大事项民主决策中的领导核心作用,把社区建设成管理有序、服务完善、文明祥和的社会生活共同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以及其他有关规定,结合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区重大事项决策应在社区党组织领导下,由社区居民会议(十八周岁以上的居民组成的居民会议、户代表会议或居民代表会议)进行民主决策。

二、区党组织在社区重大事项民主决策中发挥领导核心作用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坚持党的领导。社区党组织是党在社区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是社区各种组织和各项工作的领导核心。社区重大事项民主决策应在社区党组织的统一领导下进行。

(二)充分发扬民主。民主决策要在广泛征求居民群众意见、建议的基础上,严格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集体讨论决定。

(三)坚持依法办事。民主决策要在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的范围内,依照法定的程序进行。

(四)坚持实事求是。民主决策的事项要符合本社区发展的需要,切实体现广大居民群众的意愿。

三、区重大事项主要包括:

(一)讨论、通过社区工作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

(二)制定和修订社区自治章程和居民公约。

(三)居民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

(四)涉及大多数居民利益的公益性事项。

(五)社区党组织、社区居委会提交的需要决策的重大事项。

(六)涉及居民切身利益的其他需要决策的重大事项。

四、区重大事项民主决策主要工作程序

(一)议题提出和受理。社区党组织、社区居委会、五分之一以上十八周岁以上的居民、五分之一以上户代表、三分之一以上居民代表联名,可以提出议题。议题在社区党组织领导下,由社区居委会统一受理。

(二)形成初步意见。在社区党组织的领导下,召开社区党组织、社区居委会联席会议,对受理的议题进行讨论,研究提出具体意见。对影响本社区发展全局或涉及居民群众重大利益的事项,要报街道工委审定。

(三)广泛征求意见。通过召开社区党员大会,听取党员对议题的意见、建议。通过社区居民代表就议题广泛征求居民群众的意见、建议。涉及社区单位利益和需要社区单位参与的事项,要征求社区单位意见。

(四)会议决策。根据征求到的意见,由社区居委会对议题进行修改完善并主持召开社区居民代表会议或社区居民会议进行民主表决,形成会议决定。召开社区居民代表或社区居民会议必须有应参会人员的过半数参加,方能举行;会议的决定,必须由出席人的过半数通过,方为有效。

(五)公告。会议所作决定,要及时在社区居务公开栏内张榜公布,保证居民群众的知情权。

(六)组织实施。决定形成后,在社区党组织领导下,社区居委会按照会议决定组织实施。

(七)公开落实情况。社区重大事项的实施情况和完成结果要及时公开,接受居民代表的审议和社区党员、全体居民的监督。

五、区居委会要及时做好决策事项有关资料的归档整理工作。社区重大事项民主决策的会议记录、征求意见情况要保存备查。

六、定执行过程中,如确需更改决定内容,社区党组织和社区居委会应及时召开“两委”联席会议进行研究,并以书面形式将拟更改内容报街道工委审定,然后由社区居民代表会议或社区居民会议重新进行讨论决策,并向社区居民公开,说明理由。在重新作出决定前,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有与原决定内容相违背的行为。

文体活动建设制度

一、文体活动

(一)组织文体活动,要坚持提高与普及相结合,以普及为主;集中组织活动与经常的群众性文体活动相结合,以经常性的群众文体活动为主;大型集体活动与分散小型多样化活动相结合,以分散小型多样化活动为主的原则开展活动。

(二)提倡和引导居民在健康条件允许的前提下,积极参加文化、体育活动,坚持经常性的体育锻炼,进一步丰富和活跃离退休干部的精神文化生活,达到愉悦的效果。

二、文体活动要形式多样、内容丰富

文体活动的内容和形式要丰富多彩,简便易行。组织多种内容的活动小组,办好书画,适时举办书画展览,参加有关单位举办的比赛;举办室内小型趣味运动会;组织棋牌比赛;组织春秋游;举办文化茶座等活动。

三、文体活动的组织分工及要求

(一)大型文体活动由办统一组织。遇有重大政治性文体活动和国家机关的重要文体活动时,负责组织做好人员的选派、报名工作并派人带队参加,做好后勤保障工作,保证顺利、安全地参加活动。

(二)组织大型文体、参观活动时,机关与各工作处要相互协调,紧密配合,注意做好活动的联系和医疗保健及车辆的安全保障等工作。

社区家长学校管理制度

为挖掘学校、家庭、社区的教育资源,充分发挥“三教结合”教育资源对学校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实施新一轮课程改革的力量,切实加强家长学校工作管理,特制定家长学校管理制度如下:

1.建立家长学校,成立家长学校校务会。校务会校长由社区主任郝晓丹兼任,聘请社区教育管理中心的有志之士作为家长学校的骨干,成员由学生家长志愿者和退休教师组成。

2.要加强家长学校的软硬件建设,做到“三化”:条件规范化(有机构、有教室、有教师、有牌子、有办公设备和办学设施)、办学科学化(有计划、有制度、有措施、有经费)、管理制度化(管理制度科学、办学灵活机动、活动有序、正常、资料完整)。

3.在学年初召开校务会征求意见,制定好家长学校工作计划,并认真实施,年末写好总结。

4.加强家长学校的师资队伍建设,做到有专兼职教师。校务会要根据活动计划,聘请对家庭教育有经验的教师或专家为家长授课。

5.定期开设特色课程、开展多样化活动。家长委员会及时向学校反馈家长的意见、建议,学校对家长提出的意见及问题给予解决,一时无法解决的给予解析或说明。

6.“社区家长学校”每学年举办不少于六次家庭教育专题讲座。

7.每年的寒、暑假为学校“家访期”,教师必须对每名学生进行家访,了解学生在家各方面的表现情况,认真做好家访记录。

8.每学期开展丰富多彩、形式各异的社区活动,邀请家长积极配合、参与活动。

9.家长学校每学年做好家庭教育经验交流工作,及时总结。

社区未成年人管理制度

为加强对未成年人的思想道德教育的工作力度,不断提高社区工作者政治、业务素质,努力把青少年培养成有文化、懂法律、守纪律的小公民,特制定未成年人思想道德教育管理制度。

1.求真务实、积极创新。认真贯彻上级党委、政府的决定,认真讨论制定未成年人思想道德教育工作活动方案,创出工作特色。

2.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认真听取广大群众意见,接受群众监督,社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教育工作要经集体讨论研究,按照工作职责认真办理。

3.挖掘资源加强共建单位、辖区单位联系,充分发挥五老(老党员、老干部、老战士、老教师、老工人)的作用,建立一支实力雄厚的未成年人思想道德教育工作队伍,及时总结工作经验加以宣传。

4.以社区文明学校为教育阵地,利用学生暑、寒假期间,开设未成年人思想道德教育内容,精心组织使更多青少年受教育。

5.社区工作人员必须努力加强相关知识学习,不断增长未成年人思想道德教育工作的新理念、新思路。

6.爱护活动室场地,严禁破坏场所设施,保持活动场所的清洁及完整,违者视情节轻重给予教育或照价赔偿。

7.不得在活动中心内乱翻乱放,切勿乱丢杂物和随地吐痰,严禁吸烟,保持室内整洁,不喧哗、吵闹,为确保场内设施整洁,由社区工作人员安排做好保卫和保洁工作。

8.建立场所设施使用情况登记制度,对各种组织及个人 在活动场所开展的各种活动,做好记录备查。做好场所设施的防火防盗工作,社区要经常对活动场所设施进行整修、维护保证场所设施安全。

9.活动结束后,由工作人员清理场地,关好窗户,关闭电器后方可离开。

学雷锋志愿服务站工作制度

1.社区学雷锋志愿者服务要以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服务社会,奉献社会。通过学雷锋志愿者进一步弘扬助人为乐的良好社会风气。

2.社区学雷锋志愿者以社区党建为载体,充分发挥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树立社区共产党员的良好形象。以在册、在职,入党积极分子自愿组织的“党员自愿者服务队”为载体,围绕社区存在的问题与居民需要随时开展为民服务。

3.根据不同类型志愿者的特长,成立社区服务、护绿、文艺、治安巡逻等志愿者队伍。开展治安义务巡逻、环境卫生整治、电脑培训、医疗咨询、法律服务等各种形式的服务活动。

4.志愿者以帮助社区内 孤寡老人及弱势群体解决日常生活遇到的困难为主,帮助辖区居民排忧解难,解决社区实际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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