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燕山大学教职工考勤管理办法》(燕大人字【2001】2号),结合医院具体情况,现制定燕山大学医院职工考勤管理办法如下:
1、考勤
(1)本院职工必须严格执行我院规定的作息时间,按时上、下班;上班前、下班后主动签到,医院将根据签到信息上报考勤。
(2)上班提前到岗做好准备,各部门必须准时开诊,工作时间要坚守岗位。
(3)工作人员按照排班表值班和休息,有特殊情况,调班需报请部门负责人批准并通知考勤人员。
2、请假及调休
(1)请假的时间规定、请假的程序、批准权限及有关待遇参照《燕山大学教职工考勤管理办法》执行。
(2)各部门负责人根据工作需要合理安排有存休的职工调休。原则上,在职工退休前要全部休完存休时间。
(3)有存休的职工调休必须在不影响工作的前提下,至少提前一天向部门负责人提出,经批准才能调休。三天以上的调休(含三天),要经院长批准。各部门负责人调休,要经院长批准。
3、寒暑假相关规定
(1)寒暑假期间,值班人员按值班天数计算加班。
(2)凡在寒暑假期间在外地学习、开会等不予补假。
4、其他
未尽事宜,均按《燕山大学教职工考勤管理办法》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