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中心概况 | 机构设置 | 办公流程 | 规章制度 | 信息公开 | 下载中心 | 联系我们 
站内搜索:
 学校制度 
 后勤服务中心制度 
 中心部门制度 
 国家省市等相关制度 
当前位置: 首页>>规章制度>>中心部门制度>>正文
通勤车车队安全管理制度
2017-11-13 11:20

为贯彻学校和集团关于安全工作的指示精神,落实“一岗双责”,强化大局意识、红线意识,抓好通勤车车队安全管理工作,圆满完成各项服务保障任务,结合经营服务中心工作实际,制定如下制度。

一、安全职责

(一)通勤车队队长安全职责

1.通勤车车队安全管理第一负责人,具体负责车队的安全运营工作,建立健全相应的管理档案;

2.传达上级安全工作指示精神,组织好驾驶员的周期性、经常性安全教育和培训工作;

3.每半月对车辆情况进行一次全面安全检查;

4.每天对驾驶员行车情况进行检查和考核,监督驾驶员履行“三检”,及时排除车辆安全隐患;

5.每日对负责区域建筑物和水、电、气等设施设备进行安全检查和维护,发现隐患及时解决并汇报;

6.熟悉突发情况的应急预案,遇有紧急情况按预案要求及时处置并上报;

7.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安全工作。

(二)车队驾驶员安全职责

1.认真学习车辆管理安全知识,强化安全意识,遵守法律法规,落实规章制度;

2.每日对定位的车辆技术状况进行检查并做好登记,遇有安全隐患及时上报维修,不带故障出车;

3.认真执行驾驶员工作纪律,坚持安全行车、文明行车;

4.熟悉突发情况的应急预案,遇有紧急情况按预案要求及时处置并上报;

5.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安全工作。

二、安全教育

每月进行一次安全教育,针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开展好经常性的教育。安全教育内容主要有:学习上级安全工作指示精神,交通安全法规,车辆保养和安全检查的内容,消防器材、安全警示牌的使用方法,车辆故障及常见问题的处理方法,紧急情况的处置方案,等等。

三、安全培训

新进员工必须进行上岗前培训,培训率100%,在职员工的安全培训每年不少于两次。员工培训包括以下内容:

1.学习相关交通安全法规和消防理论知识;

2.熟悉使用常用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

3.学习紧急情况的处置方法;

4.学习车辆检查、保养和操作使用规程。

四、安全检查

车辆安全检查分为队长检查和驾驶员自查,自查情况每天做好登记。队长检查每半月至少一次。检查内容有:

1.制动系统、转向系统、底盘、气路、电路等项目

(1)制动总泵、制动分泵、制动连动装置销子及开口销是否齐全,手刹、断气刹工作是否正常有效;

(2)制动总泵、制动分泵及刹车管道是否漏气、漏油,固定是否牢固;

(3)方向机连接是否紧固,自由行程是否符合要求;

(4)横直拉杆球头间隙是否过大,锁紧螺帽、转向节臂、方向机垂臂连接是否牢固,开口销是否齐全有效;

(5)转向节锁紧螺帽间隙是否适当,有无松旷;

(6)轮胎螺栓、半轴螺栓、传动轴螺栓有无松旷或折断;

(7)钢板及钢板吊耳有无折断,骑马卡螺栓、中心螺栓是否紧固;

(8)电源线路布置及接头包扎是否规范,固定是否完好,灯光是否齐全有效,各类仪表是否有效。

2.车容车貌、车窗及车内设施检查

(1)车身内外是否整洁;

(2)车门缓冲胶条是否完好,车门关闭(含驾驶门)是否正常;

(3)车窗玻璃、挡风玻璃固定是否完好,有无缺损,胶条是否完好,车窗及车顶有无漏雨现象;

(4)座椅、扶手杆、吊环固定是否完好,螺栓有无缺损、松动,座椅有无脱焊或靠背、座板缺损现象;

(5)顶棚及车内饰板、地板有无松脱、缺损现象,天窗是否开关自如、齐全有效;

(6)是否有灭火器,放置位置是否恰当,是否有效。

驾驶员自查由当班驾驶员每天进行出车前、行车中、收车后的“三检”。两人对班的车辆,交接班时应交接车况,接班驾驶员照例进行“三检”。车辆定位分工为:冀C37307:薛长宝、刘瑞,冀C17699:张忠良、刘振英,冀C19176:王树华、李国良,冀C78892、冀C23537:董云江。驾驶员自查内容有:

1.方向机及转向横直拉杆工作是否正常,间隙是否适当,开口销有无缺损;

2.脚刹、手刹或断气刹工作是否正常,刹车总泵、分泵及管路有无漏气(漏油)现象,刹车系统的开口销有无缺损;

3.轮胎、半轴及传动轴螺栓是否齐全,有无松动、钢板弹簧有无折断,轮胎气压是否正常;

4.燃油、润滑油、刹车油、冷却液、电解液是否足量,有无渗漏;

5.喇叭、灯光、雨刮器、后视镜以及牌照、尾牌等是否齐全有效;

6.车门胶条是否完好,开关是否正常,车内座椅(座套、头套)、扶手、吊环及玻璃是否齐全,固定是否可靠,底板、侧面及顶棚饰板是否齐全,固定是否完好。

五、运营管理

1.交接班

司机交接班时间为:早班发车时间6:30-10:30;第二班10:30-14:30;第三班14:30-18:30;第四班18:30分到22:40分。

2.车辆维护

车辆的日常维护由驾驶员负责。车辆外观每周清洗一次,做到外表清洁,无油渍、无污垢;车内地板、车座每次停靠始发、终点站后检查清理,保持整洁,无纸屑、无果皮、无杂物;车内扶手每天清洁一次;车窗玻璃每周擦拭一次。车队队长每天对车辆卫生状况进行检查,主管部门领导不定期抽查。

3.车辆的行驶与停放

车辆必须平稳行驶。行人少、路况好时,最高时速不得超过30千米/小时;车辆靠站、经过减速带、不平整路面、转弯、上下燕鸿桥或路上行人车辆较多时,必须提前减速慢行,降低乘车人员的颠簸感和左右失衡感,保证行驶安全;车辆出现故障,影响行驶安全时,驾驶员应根据实际情况,就近选择安全路段减速停车,非紧急情况不得使用急刹车。每日下班前,车辆必须停靠在规定位置,防止人为破坏和零部件被盗。

4.工作纪律

驾驶员必须安全驾驶、文明行车,工作中,严格遵守“十严禁”:

(1)严禁将车辆交给非车队编制驾驶员驾驶;

(2)严禁与师生争吵、发生肢体冲突;

(3)严禁酒后驾车;

(4)严禁在车内吸烟;

(5)严禁开快车、斗气车;

(6)严禁收取现金;

(7)严禁非紧急情况在非站点停车;

(8)严禁私自变更行车路线;

(9)严禁易燃易爆等危险品上车;

(10)严禁过度超载。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