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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寓管理中心维护维修管理规定
2017-11-13 14:47

为做好公寓楼宇设施维护维修工作,做到责任明确,维修及时,给广大师生创造良好的教学、科研、学习及生活环境,根据学校、后勤集团相关规定,结合公寓楼宇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维护维修范围

1、公寓楼宇维护工所承担的维护内容,按照《公寓楼宇维护范围界定》执行;

2、超出界定范围的维护内容由各班上报中心协调解决。

二、人员编制

1、公寓楼宇维护工共22人,其中东、西校区各设维护工兼带班1人;

2、冬季采暖期间(当年10月25日~次年4月10日),东、西校区各增设2名水暖维护工,负责公寓楼宇内暖气设施的维护,所增设人员临时聘用季节工。

三、维护管理办法

1、公寓楼宇设施损坏均需到值班室登记报修,所属楼馆值班员要详细填写;

2、登记报修后,由宿(楼)管员或值班员直接向所在区域维护工报修,维护工要及时赶往现场及时维修;

3、对于单人作业难度较大或无法自行解决的设施维护,要及时向班长汇报,协调本班维护人员共同解决,所属维修人员解决不了的,由中心负责协调解决;

4、设施维护完毕后,由宿(楼)管员验收,维护工需在维修登记表上签字,并填写维护所用主要材料的名称、规格型号及数量等必要信息;

5、对于办公室、学生寝室内的设施维护完毕后,宿(楼)管员要及时进行反馈调查,征求用户对维护服务的意见和建议,并做好调查记录,做为维护工的考核依据之一。

四、维护维修服务标准

1、不迟到、早退,中途不得擅自离岗,严禁酒后上岗;

2、上岗要统一着工装,注意仪容仪表,文明礼貌、形象良好;

3、进行维护工作时,对用户要态度和蔼、语言文明、礼貌待人、不推诿、不扯皮,严禁与用户发生争吵;

4、坚持每日在楼内巡回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和维修;

5、维护要及时,保证质量,原则上当天任务必须当天完成。因故不能按时完成的要及时向班长汇报,班长应协调人员处理;

6、维护结束后要清理现场,将所移动的物品放回原处,维护更换后产生的废件由中心统一回收上报处理;

7、维护结束后,要按要求填写维护记录,详细记录维护时间及所用的主要材料,并主动征求用户及宿(楼)管员的意见和建议;

8、保管好工具和材料,做到修旧利废,节能降耗;

9、维护中所用设备工具,要严格按照安全操作规程进行操作,严禁违规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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