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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会签流程
2016-09-28 15:33

1.造价管理中心起草合同

2.使用单位与中标方确认合同

3.法律事务办公室审查合同

4.采购单位签署意见

5.实验室与资产管理处签署意见

6.法律事务办公室签署意见

7.计划财务处签署意见

8.校领导签署意见

注:1仪器设备采购合同,合同金额100万元以下的,由主管国有资产的校领导审批;合同金额100万元以上的,由校长审批。

2.物资、委托中介服务等合同,合同金额100万元以下的,由主管该采购项目经费的校领导审批;合同金额100万元以上的,由校长审批。

3.校长授权人员在“审批、签署领导”栏内签字后,到校办加盖“燕山大学合同专用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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