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校党纪学习教育读书班日程安排和相关工作要求,5月13日下午,后勤服务中心党委在中心二楼会议室召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党纪学习教育专题学习会。会议由党委书记董立峰主持,中心党委委员、党支部书记和部门负责人参加。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共三编,一百五十八条,按照《中共燕山大学委员会关于在全校党员中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工作方案》和《燕山大学党纪学习教育读书班工作方案》的要求,与会人员逐章逐条学习了《条例》。




会上,后勤服务中心班子成员就学习体会和落实举措做了交流发言。党委书记董立峰表示,纪律是党的生命线,党的纪律是党的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必须遵守的行为规则;纪律教育不仅仅是理论学习,更是党性修养的过程;所有党员都必须遵守党的纪律,没有特权,没有例外;纪律教育为提升后勤服务保障水平提供了政治引领和纪律保障。中心副主任李茂结合《条例》相关条款的规定表示,要加强对后勤党员和职工的管理,确保严守工作纪律,正确履职;按程序管理好国有资产,按学校要求做好招标采购工作;要深入了解职工的思想状况,确保党员干部不能信仰宗教;在涉外活动中要注重维护党和国家的尊严和利益;要自觉遵守学校出国(境)证件的管理规定,未经批准不得变更出国(境)事项;中心副主任王麒深表示,《条例》对党员的管理更严格了,把纪律建设摆上更重要的地位;涉及党员范围更广了,不再仅适用于党员领导干部,而是适用于全体党员;时间上,不再局限于在职党员,也包括离职党员;空间上,线上线下全覆盖;内容上,更加详细更加具体;《条例》不仅是对党员的约束,更是对党员的保护,增强了后勤党员干部履职尽责的底气。
会议强调,在全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加强党的纪律建设的重要举措,后勤全体党员要把党纪学习教育作为今年党建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抓实做细;后勤全体党员务必提高政治站位,务必提高责任感和使命感,务必提高自觉性,扎扎实实开展党纪学习教育;后勤全体党员要将《条例》要求内化于心、外化于行,把学习成效转化为干事创业的强大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