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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儿园卫生保健工作制度
2017-11-13 10:20

一日生活制度

合理的生活制度是保证幼儿身心健康的重要因素,根据不同年龄,幼儿生理特点和神经系统发育的特点科学的安排幼儿一日生活内容:

1.每学期开学前,根据季节和幼儿不同年龄,制定出幼儿生活内容,作息制度。

2.组织活动和游戏时要注意动、静结合,脑力和体力结合,室内和室外结合。

3.每天保证2小时以上户外活动时间,并对活动的执行提出质量指标。

4.对各项内容的执行,要提出质量指标。

5.入园时间:7:40-8:10

6.离园时间:17:00-17:30

儿童健康检查制度

1.入园儿童必须经市级保健部门进行全面体格检查,同时要了解儿童疾病史,传染病史、过敏史、家庭史和生活习惯等(提醒家长对有疾病史、传染病史及其它特殊情况,要及时告知园方)。

2.定期体检:三岁以上幼儿每年体检一次,每半年测身高、体重一次,测量准确并做好记录进行健康分析评价,疾病统计,及时矫治缺点,建立幼儿健康档案。

3.坚持晨午检及全日健康观察制度,认真做好一摸是否发烧,二看咽部、皮肤和精神,三问饮食、睡眠、大小便,四查有无携带不安全物品,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4.连续三个月离园应重新进行入园体检。

工作人员健康检查制度

1.工作人员(包括临时工作人员)参加工作前必须到市妇幼医院进行统一体检,持健康证方可上岗。

2.定期体检:工作人员(包括临时工作人员)必须每年到市妇幼医院进行一次健康检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规定的《托儿所幼儿园工作人员健康证明书》内规定的项目进行检查,不得随意增减。

3.慢性传染病、精神病患者,不得在托幼机构工作。患有国家法定传染病、滴虫性或霉菌性阴道炎、乙肝表面抗原阳性、化脓性皮肤病等传染性疾病的工作人员应立即离职治疗。治愈后,持妇幼保健机构签发的《托儿所幼儿园健康证明》方可恢复工作。

4.工作人员离园两个月以上进行肝功能、HbsAg检查,正常者方可上岗。

儿童常见病管理制度

1.儿童常见的呼吸道、消化道疾病及佝偻病、营养不良、营养性贫血、肥胖症等,应列为多发病防治内容。建立专门档案、加强管理。

2.保健人员及保教人员对体弱儿的生活、保健、营养、护理及治疗等要全面关心负责。如适当的进行营养上的干预,按体弱儿管理制度要求认真做好个案记录,按病种做好小结。

3.向家长宣传体弱儿护理保健知识,要求家长积极配合,必要时及时就医。

体弱儿管理制度

1.发现贫血患儿,除及时服用补血剂外,还要了解患儿食欲及偏食情况,以便照顾幼儿进餐并纠正偏食现象。

2.贫血患儿除通过一年一度的体检发现外,平时,保健医下班巡视注意观察有无脸色苍白的幼儿,发现异常及时带到医院化验血色素,做到早发现、早治疗。

3.贫血患儿服药后,每月复查一次血色素,直至达到正常为止。

4.对身高、体重等作分析,不达标者,从饮食、睡眠、活动、锻炼、疾病等多方面找原因,加以分析,并提出保健措施。

预防接种管理制度

1.按儿童年龄及季节协助卫生防疫部门做好计划免疫。

2.脊髓灰质炎、麻疹的接种率在95%以上;白百破、卡介苗接种率在90%以上。

3.建卡率达100%。

4.凡有禁忌症不应接种或暂缓接种。

营养膳食管理制度

1.儿童饮食实行民主管理:成立伙委会,由园长,保健人员、教师、炊事员、财会人员及家长代表组成。每月召开会议,研究儿童伙食中存在的问题并随时征求家长意见,总结经验,以求不断提高伙食质量。严格杜绝不按规定食谱制作。

2.儿童与工作人员(包括炊事员)伙食账目与食物储存、制作要严格分开,儿童伙食账目清楚,伙食费要专款专用,每月结算并公布账目,伙食费盈亏不超过2%。

3.制定四季带量食谱,每周制定适合儿童特点的食谱,自制点心,做到品种多样,搭配合理,按量供给,烹调色香味好。每季度进行膳调一次,保证日托热量、蛋白质平均摄入量均达70-80%以上,对膳调结果有分析总结,对存在问题有改进措施。

4.每天各班统计出勤,报告厨房,炊事员应根据各班当天报来的实有人数按量按食谱做饭。做到少剩饭不浪费,买不到所定商品可临时以同类食品代替,并要在食谱上更改。

5.为儿童饮水提供条件,保证能随时饮水。

体格锻炼制度

1.每班每天要有组织的开展适合幼儿各年龄段特点的游戏及体育活动。

2.在正常天气下,每天要有2小时以上充足的户外活动时间,冬季也应坚持锻炼。

3.要创造条件,充分利用日光、空气、水等自然条件,有计划的锻炼儿童体格。

4.锻炼要坚持经常,活动项目和运动量要适合各年龄组的特点,对个别体弱的幼儿要给予特殊照顾。

卫生保健安全制度

1.各项活动均要以孩子为中心,工作人员要注视儿童的各项活动。

2.要注意房屋、场地、家具、玩具、用具使用的安全,避免触电、砸伤、摔伤、烫伤等事故的发生。

3.消毒药品要有专人管理。

4.建立健全儿童接送制度,不得丢失幼儿。

家长联系制度

1.定期召开家长会。

2.利用板报向家长宣传幼儿卫生保健知识。

3.儿童无故缺勤要及时和家长取得联系,建立幼儿缺勤追踪制度,幼儿缺勤要查明原因,对因病缺勤幼儿要进行重点追踪。

健康教育制度

1.定期向家长了解并且通报幼儿健康状况。

2.每半月出健康教育宣传栏一次,不定期印发健康卫生宣传资料,有针对性的进行健康教育。如意外、疾病、预防接种、儿童心理问题及龋齿、视力不良的矫治。可根据常见易发病(水痘、百日咳、麻疹、流感、腮腺炎、肠炎、痢疾、手足口病、疱疹性咽颊炎等进行宣传)。

3.每学期在家长学校中开展卫生保健知识讲课。

4.由班主任老师通过游戏、儿歌、寓言、角色表演等教学活动对幼儿随时进行卫生保健知识教育。

5.组织园所内的工作人员进行卫生保健知识的业务学习。每学期1-2次。

卫生保健登记统计制度

1.资料登记:晨检登记;常见病登记;体格锻炼观察;传染病登记;缺点矫治登记;消毒登记;体检登记;意外事故登记;视力筛查登记;卫生宣传与保健学习登记;与家长联系记录;体弱管理记录(a贫血儿b佝偻病儿c肺炎儿d肠炎儿);就餐人数登记;出入库登记。

2.统计资料:幼儿园基本情况;体检及生长发育分析;常见病统计;预防接种统计;预防制药统计;传染病发病情况;体弱儿管理情况;缺点矫治;出勤情况;膳食总结分析情况。

卫生消毒及隔离制度

1.卫生工作:

(1)每周四大扫除,每日小扫除,周五检查卫生,坚持卫生评比制度,消灭蚊、蝇,定期灭鼠。

(2)经常保持室内空气流通,冬天定时开窗通风换气。

(3)厕所要清洁通风,每天及时打扫。

(4)经常督促检查伙房食品卫生“五四”制执行情况。

(5)幼儿每人一巾一杯,日常生活用品专人专用。

(6)幼儿做到四洗手,即进园洗手、饭前、吃间点前、饮水前洗手,大小便后洗手,户外活动后洗手,帮老师做事后洗手,均用流动水及肥皂洗手。

(7)幼儿三餐后漱口。

(8)每周剪指甲一次,每日换洗手绢并专人专用。

(9)保持儿童服装整洁,定期洗晒被罩等物品。

(10)工作人员仪表整洁、干净、勤洗头、洗澡、剪指甲,做到四洗手(进园后洗手、饭前便后洗手、给孩子开饭前洗手,清理便池、纸篓后洗手)。

2.消毒:

(1)三餐碗筷冲洗消毒,饭前用84液擦洗饭桌,再用清水擦洗。

(2)水杯每日清洗,并送消毒柜消毒。

(3)毛巾每天用紫外线灯照射,每周用消毒液浸泡两次,夏季可日光曝晒。

(4)厕所每日消毒一次。

(5)每日用紫外线灯对班级进行全面消毒。

3.隔离:

(1)儿童和工作人员患传染病要立即隔离治疗,所在班级要彻底消毒,患者待隔离期满痊愈后,经医生证明后方可回班。

(2)对发生传染病班的幼儿,以及与传染病患者接触过的幼儿均要进行检疫、隔离、观察,检疫期间,不收新幼儿。

(3)工作人员及幼儿家中有传染病时,要及时报告保健医,应采取相应的预防措施。

传染病管理制度

1.大力开展健康教育 首先要确保开足健康教育课;通过多种形式,把手足口病、疱疹性咽颊炎、流脑、水痘、流行性腮腺炎、流感、麻疹、禽流感以及各种肠道疾病等传染病的预防知识普及到每位职工、幼儿及家长,教育幼儿养成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增强幼儿的自我保护意识。

2.建立健全我园传染病疫情监控制度 切实落实幼儿体检、因病缺勤登记、幼儿晨检以及新生入园、查验预防接种证制度,建立应急预案,确保切断传染病在园的传播途径。

3.加大卫生消毒工作的管理与监督力度,净化校园环境,按照市、区各级领导部门的部署,开展以“学习、健康、和谐”为主题的环境治理工作。活动以清理园内外环境、举行班级卫生主题活动、出一期宣传栏、开一堂卫生知识讲座等为主要形式。

4.认真开展食品卫生安全的专项自查工作,加强对食堂及相关从业人员的管理,完善索证制度和留样制度。

5.加强幼儿园各项活动的组织工作,尤其是户外体育活动。教育幼儿加强体育锻炼,切实保障幼儿每天两小时的户外活动时间。

6.做好及时上报相关信息的准备。一旦发现传染病疫情,必须立即向当地卫生疾病控制机构和区教育局报告,确保传染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能够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使患病幼儿得到及时治疗。

幼儿园疫情报告程序:

首发现人→保健医→园长→疾控中心、海港区教育局、妇幼保健院及相关部门。

7.明确职责、狠抓落实

第一责任人:总园长,全面统筹传染病防控工作,遇到疫情或紧急情况起决策的作用。

直接责任人:分园长,具体主抓卫生保健工作,对传染病工作的实施起监督和管理工作。

具体工作人:保健医,各班级老师,具体实施卫生保健工作,具体实施传染病防控工作。

交接班制度

1.各班教师必须每天坚持上下班交接工作。

2.上班教师必须将与下班教师交接事宜填写在交接班记录本上。

3.交接班内容的填写必须规范、真实。

4.行政有关领导不定期对各班交接班情况进行检查,如发现有漏记或未真实填写等情况,则记入该教师本月考核。

食品药品管理制度

1.食品管理:

(1)饮食卫生符合《食品安全法》。

(2)制定采购验收制度、建立出入库账目,有原始单据可查。

(3)每餐留样48小时。

(4)生吃瓜果要洗净或削皮,防止食物的污染。

(5)接触儿童饮食的工作人员工作前要用肥皂和流动水洗手。

2.药品管理:

(1)定期检查保健室的各种常备药品、消毒液及其他外用药品的生产日期,以防过期。

(2)各班的消毒剂要求务必放置安全,以免幼儿触及而发生意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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