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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寓管理中心保洁服务质量监督办法
2017-11-13 14:47

为进一步加强对保洁公司的监管,提升保洁服务质量,确保学生公寓及周边环境干净、整洁、特制定监督考核办法如下:

一、监督考核机构

楼寓管理中心成立保洁服务监督考核小组,由中心主任任组长,成员由学生公寓班长、中心办公室人员、学生公寓管理员及学生代表组成。

二、监督考核内容及要求

1、楼道、楼梯空间上的公共部分(含窗户、入口门、消防通道门、学生寝室门朝向楼道一侧、暖气、楼梯扶手等所有公共区域)及卫生间和洗漱间:无污迹、无痰迹、无蜘蛛网、无杂物、无灰尘,无广告、垃圾清运及时,无堆积、遗撒,保洁工具摆放整齐。

2、毕业生离校后所有毕业生寝室、新生入住寝室及调整寝室(含室内卫生间、窗户、门、学习桌、书架、墙壁、暖气、床、地面等所有区域):方桌、方凳、门窗、暖气、地面、墙面、窗帘、床头、床面、铺面干净整洁,无蜘蛛网,无悬挂饰品等,卫生间和洗漱间无污迹。

3、公寓楼天井及室外周边全部区域:无杂草、无杂物、无烟头、无纸屑、无痰迹、无积雪等。

4、所有家具备品的配备及清查:按要求配备、装卸、搬运、摆放及安装,清查数量准确。

5、垃圾清运及室内消毒,按垃圾清运时间,每天将垃圾清运到指定的地点,垃圾桶及周边无堆积物、遗撒、干净整洁。按中心要求及时对楼道及卫生间进行消毒。

6、设备设施配备: 保洁员统一配发劳保用品、保洁用材料及工具、设备等。

7、学校设备设施的使用:合理使用学生公寓的供水设施,并做到节约用水,妥善维护。

8、人员管理:按合同规定数量配备身心健康的管理人员和保洁人员。所有人员需统一着装、统一人佩戴胸牌,不得酒后上岗,不得与师生争吵,注重仪容仪表,以良好的态度和形象服务师生。

9、保洁时间及次数:每天保洁的具体时间为8:00至11:30,14:00至17:00。每天必须对保洁区域进行两次彻底保洁。

三、监督考核方式

监督考核小组对保洁公司实行三级检查:即学生公寓管理员日检查,学生代表不定期检查和中心不定期检查。检查采用百分制扣分方式计算成绩,三级检查的平均成绩作为最终考核得分,并按合同规定作为付款依据。

1、学生公寓管理员日检查:管理员每天要对所管辖区域的保洁进行检查,并详细做好检查记录。

2、学生代表检查:由学生工作处和团委选派学生代表进行不定期检查,每月1至2次。

3、中心不定期检查:中心随机抽调相关检查组人员进行不定期检查,,每月1至2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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