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建及修缮管理中心职责范围 1、学校基本建设及维修改造任务的规划编制; 2、工程项目报建、勘察、设计、施工及监理; 3、工程项目质量、安全、进度、投资等控制; 4、工程管理资料的收集、整理、组卷及归档; 5、办理竣工验收、交付使用、结算付款手续; 6、配合造价编制、招标筹备及合同洽谈工作; 7、承担后勤集团及相关部门交办的其它任务。 二、基建及修缮管理中心主任职责范围 1、主持基建及修缮管理中心行政管理工作; 2、召集基建及修缮管理中心专题业务会议; 3、基本建设及维修改造计划的编制与落实; 4、编订工程管理运行所需要的规范性文件; 5、工程安全、质量、进度、投资等的管理; 6、抓好职工安全廉政教育,人员机构考核; 7、完成后勤集团及相关部门交办的其它任务。 三、基建及修缮管理中心安全巡控组职责范围 1、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涉安全生产的指令和决定; 2、将“杜绝安全事故,严防责任事件”列为每月施工安全管理目标; 3、建立应急预案,确保分级负责、职责明确、反应迅速、处置有力; 4、安全责任落实情况的宣传教育、督办指导、隐患排查、巡视整改; 5、指导“基建工程安全风险防控及应急处置联合工作组”日常工作; 6、强化勘察、设计、监理、施工等单位安全生产具体措施的落实; 7、促进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并同时投入使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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